雾化试验箱产品描述


本设备适用于汽车、飞行器等内饰材料,如汽车内饰塑料件、聚氨酯、纺织品、皮革、胶粘剂、非织造布、热可塑性弹性体等材料在高温下其挥发性成分蒸发情况的评价,亦可用于车前氙气灯高温雾化现象的测定。

一、技术参数要求


高温槽温度范围室温~150℃
高温槽控温精度 ±0.1℃ (150℃)
低温槽温度范围 0~100℃
低温槽控温精度 ±0.1℃
高温槽外形尺寸630 mm(长) ×430 mm(宽) ×550 mm(高)
低温槽外形尺寸430 mm(长) ×230 mm(宽) ×620 mm(高)
高温槽净重 35kg(不包括导热介质)
低温槽净重 18kg(不包括导热介质)
电源 AC 220V 50Hz

二、测试原理


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,并开始挥发,挥发气体在已经被冷却腔降温的玻璃板或铝箔上冷凝。冷凝过程结束后,取下玻璃板或铝箔,通过对玻璃板或铝箔的冷凝成分的雾化值或重量测量,并和未冷凝前的数据相对比,从而得出试样的雾化挥发特性。该设备符合多项国家和国际标准:ISO 6452、DIN 75201、SAE J1756、QB/T 2728、BS EN 14288、 PV 3920、PV 3015、ES-X83231、NES M0161、D45 1727、GM 9305P、TSM 0503G

三、测量方法


光泽度法: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,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光泽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,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。(标配)

雾度法: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,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雾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,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。(另购)

重量法: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铝箔上,通过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变化,可得出试样雾化-凝结物的重量。(标配,天平另购)

四、产品配置:


标准配置:主机、恒温控制器、光泽度仪、压样环、烧杯、氟橡胶密封圈、胶圈固定环、方形玻璃板、圆形玻璃板、铝箔、铝箔取样器、盖板、玻璃板架、取样器、载热油、邻苯二甲酸二辛酯(DOP)、附件挂架

高低温(湿热)试验箱 高温试验箱 药品稳定性试验箱 恒温恒湿试验箱 盐雾腐蚀试验箱 冷热冲击试验箱 冷凝水试验箱 步入式高低温(湿热) 试验室 雾化仪 换气老化箱 循环腐蚀试验箱 沪IPC备09083845号-3  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5767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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